[調查] 日治士官宿舍群列古蹟 文化處會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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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日治士官宿舍群列古蹟 文化處會勘
2016-08-13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市日治時期第八聯隊士官宿舍群暫列古蹟案,縣府文化處副處長曾龍陽昨天進行會勘,曾龍陽表示部分珍貴歷史建築將會保留及修復,但有些物品則只能給了收藏,無法全數保存。
屏東市光榮里成功路一百四十二號崇仁新村拆除工程時,意外發現有一戶日治時期屏東陸軍飛行第八聯隊士官雙拼宿舍群的建築構造,因部分竹編泥牆被怪手毀壞,文史工作者葉慶元立即通報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啟動暫定古蹟程序,停止包商拆除。
縣議員蔣月惠認為,歷史建築在拆除時應事前勘查,往後縣府在處理文化資產及建物時要更加細心。
曾龍陽表示,泥牆因無法拆除保留,不得不拆,歷史建物如果具完整性及保存性,一定會保留,成功路的建築群已和文資委員詳細評估,有特色的建築一定會保存下來。
[公告] 回響-屏東/罐頭遊具充斥 家長民代:質量要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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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響-屏東/罐頭遊具充斥 家長民代:質量要再提升
屏東縣內最普遍的兒童遊樂設施就是溜滑梯和盪鞦韆,偏鄉有些村里如果沒有公園及學校,就連溜滑梯的地方都沒有,兒童遊樂設施的質與量,家長與民代都認為有必要再提升。
縣府雖沒有兒童遊樂設施的統計數字,不過只要有公園或學校的地方,多半都有兒童遊樂設施,像是屏東市內有50座大小公園,就有20座遊樂設施,全縣166所國小,也都設有溜滑梯等遊樂設施。
屏東市區的千禧公園、復興公園,因靠近住宅區、目標又顯眼,是人氣最旺的據點,千禧公園的遊樂設施因為設備新,剛啟用時,還出現排隊溜滑梯景象。
「那座遊樂設施幾乎等於一輛車的價錢」,市公所表示,為求安全,公園裡的遊樂設施都是選購有安全認證標章的套裝設施,價格並不便宜,但是有認證,至少可以讓家長安心。
林姓家長每周都帶著孩子到公園玩,她說,孩子最愛溜滑梯,雖然好玩,但她認為遊樂設施若能加入一些探索設計,或與環境結合,可以多一點變化,對孩子更有啟發效果。
縣府城鄉處說,目前很多單位所用的兒童遊樂設施,都以安全、省事為考量,加上經費有限,確實都用「罐頭遊具」,少有單位會利用地形地貌或社區特色設計因地制宜的遊樂設施。
至於鄉下,要溜滑梯就只能去學校了,山區泰武鄉的佳興部落根本沒有兒童遊樂設施。
離島小琉球並沒有公園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孩子的童年都是在島內4所國小和1所國中渡過的。琉球國中校長蔡妙美說,校內可以盪鞦韆、也可以約人打球,寒暑假也有營隊活動,孩子不會無聊。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認為,縣內兒童遊樂設施的質與量,都有必要再提升,如果有適合身障兒童使用的遊樂設施,那就更好了,可以提早鼓勵家長帶孩子接觸社區。
[公告] 刨除私有地還地主 居民怒吼--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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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40年巷道拆還地主 屏市居民護通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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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巷道拆還地主 屏市居民護通行權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口昨天遭法院強制執行刨除柏油路面,住戶再度站出來抗議,並提出新事證,指出民國63年已設定為「私設通路」,住戶也決定集體提起告訴,要求地主恢復道路原貌。
記者昨天試圖採訪洪姓地主,但未得到洪姓地主回應。
林森路一巷封路案,屏東縣政府、屏東市公所先後對洪姓地主提告,但雙雙敗訴,高雄高分院去年判洪姓地主勝訴,要求屏東市公所刨除路面,昨天強制執行刨除柏油路面,還地給地主。
昨天有10多名高齡居民頂著豔陽,拉白布條抗議強行刨除路面。抗議的居民表示,「連出入口都沒有了,太無理了,既成道路存在40年了」。
黃姓住戶表示,最新物證顯示早在民國63年就已立約在案,建照、使用執照都清楚記載道路設為「私設通路」,提供11戶住戶通行使用,地主根本無權封路。
住戶表示,今年3月高分院判決後才得知要被封路,現在有「私設通路」證據,住戶決定集體訴訟,要求洪姓地主立即恢復原狀,維護住戶通行權益。
[公告] 林森路刨除路面 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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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林森路刨除路面 法院強制執行
2016-07-3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部份土地經法院判還地主後,屏東地院要求敗訴的屏東市公所主動刨除柏油路面,但市公所拒絕履行,法院昨天強制執行,在警力戒護下,順利刨除路面,施工費用將要求公所支付,否則查封公庫,在場抗議的居民表示將透過法律途徑尋求翻案,還路於民。
地院判土地還地主 公所須付施工費用
林森路一巷有近三百公尺長路段分屬於不同私人地,其中洪姓地主佔了近百公尺,經過多年官司訴訟,法院判決土地應歸還給洪男,市公所須刨除柏油路面,但市公所認為該路段每天通行人車眾多,貿然封路將造成大影響,建議暫緩,與地主溝通卻始終沒有交集。
屏東地院民事執行處昨天派員強制執行,由洪姓地主僱工刨除路面,事後再向公所求償這筆費用,數十位附居民不滿道路被封影響通行權,在縣議員蔣月惠率領下,在施工現場拉白布條抗議,警方全程戒護,路面順利刨除,未引發衝突。
市公所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該支付的強制執行費用,公所不會逃避,為補救此案所造成的通行不便,公所已透過都市計劃檢討,將林森路一巷旁邊的水利地劃作八米道路,若送審通過,便可解決通行問題。
申辦大鵬灣市地重劃 涉偽造文書被訴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鍾姓男子經營的土地開發公司看好大鵬灣觀光前景,在申辦市地重劃時,卻被檢調查出涉嫌偽造文書,虛增土地所有權人數,檢察官訊後將鍾男以及該公司副總、員工共十二人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依平均地權條例欲自辦市地重劃,需得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土地面積也要過半,鍾男九十九年接手五十六公頃的大鵬灣土地開發案後,得知地主共三百四十一人,同意人數僅一百零五人,即假借投資或獎勵資深員工名義,由公司員工及親友掛名「擔任人頭」,陸續取得開發案內土地。
檢方表示,鍾男涉嫌製作內容不實的土地登記申請書及土地所有權人移轉契約書,虛增土地所有權人數過半,即以大鵬灣重劃籌備會名義申請核准重劃,有損重劃區域不同意見的所有權人權益及屏東縣政府審核重劃案的準確性。
檢察官認為鍾男及公司謝姓副總、員工共十二人屬於共犯結構,為貪圖市地重劃利益,嚴重影響其餘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且犯後均否認犯行,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公告] 屏市林森路一巷路面強制刨除居民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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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日星期五上午9點半非常感謝媒体朋友觀昇電視台記者蔡麗華,魏德瑋,
採訪千歲居民抗議林森路一巷刨除路面與封路的新聞替無辜受災戶發聲!!月惠感恩您們!! 有關林森路一巷封路,地主向法院告贏於7月29日將刨除林森路一巷17地號路面與封路,最新物證顯示早在民國63年就已有立約在案,係爭之地號就已設定為私設通路給與林森路一巷11戶作道路通行 ※ 說明:私設通路供特定人供通行是屬民法851條所稱不動產役權,為供特定人行使通行目的之權,屬私有私物之管理(私法關係),需雙方合意設定屬意為之。若有違反,以民事訴訟路徑解決。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部份土地 經法院判還地主後,屏東地院要求敗訴的屏東市公所 主動刨除柏油路面,但是市公所拒絕履行,法院今天上午強制執行,並要求公所要支付施工費用 因刨除路面造成居民通行不便 不滿居民拉起白布條抗議 強調已透過法律途徑尋求翻案,還路於民。
[公告] 屏東游泳池傳拆除 議員教授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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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秀瓊屏東報導】屏東縣立游泳池傳出要拆除,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與大仁科技大學教授黃鼎倫與多位屏東市民,7月21日上午持白布條到游泳池抗議,蔣月惠穿著泳裝,高呼口號,要求縣府從文化資產與與市民的共同記憶保留游泳池。 建於1933年的屏東縣立游泳池,縣府為重新辦理都市計畫傳出拆除,蔣月惠等人抗議到游泳池抗議,有人拿著鍋子敲打,也有畫家現場寫生,也有路過民眾聲援。蔣月惠不滿的說,屏東縣長潘孟安和教育處長王慧蘭不是屏東市人,不知道縣立游泳池是屏東市民共同的記憶,很多市民是和游泳池一起長大的,摧毀游泳池,就是摧毀大家共同的記憶和情感。 她抨擊縣府說拆就拆,從未顧及過市民的感受,縣立游泳池收費便宜,拆除後市民要花較多的錢去別家泳池游泳,增加市民的負擔。 大仁科大教授黃鼎倫發表「搶救屏東暴魯四大
聲明」,他說,新修訂的文資法,凡公有建築物超過50年歷史,如果要拆除需先經文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才能執行,他提醒縣府不要帶頭違法。縣府可邀請具有文資專業之建築師與公民團體進行泳池損壞勘查,協助修復方案。 黃鼎倫要求縣府正式向文資審議委員會提報泳池為歷史建築,以取得文資身份並維持泳池功能。並請縣府儘速召開專案會議,商討泳池活化策略。 文史工作者葉慶元說,屏東第一座游泳池建於1909年,地點在東港,屏東不靠海邊,市民引頸期盼一座游泳池,於是在1933年申請興建,開幕當天,還舉辦一場游泳比賽做為慶祝。 年齡近80歲的李姓女士也說,她從30多歲就在游泳池游泳、健身,兩位妹妹後來也一起游泳,這裡有她太多的回憶,如果拆除,她不知要去那裡游泳。 王慧蘭到現場了解抗議情形,接下由葉慶元遞交的抗議書,她說,她雖非屏東市人,但在屏東市住了20多年,她會忠實反映市民的意見。 屏東縣政府發言人黃建嘉表示,縣立游泳池受地震影響,結構不安全、不穩固,若真的要修復評估需要1000萬元以上,泳池的水來自地下水,水質也大不如前,對縣民的皮膚也有影響。縣府傾向拆除,但會以審慎、嚴格的態度整體評估。
[公告] 屏縣立泳池要拆 議員穿泳裝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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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立泳池要拆 議員穿泳裝抗議
超過80年歷史的屏東縣立游泳池,今年初受美濃地震影響、導致結構受損,估計修復要花費上千萬元,屏縣府傾向拆除、另做規畫;縣議員蔣月惠昨日與在地文史團體著泳裝舉布條抗議,期望兼顧屏東城市發展同時,不要忘記從文化角度思考,抹去過往珍貴的記憶。
屏東文化資產守護員葉慶元指出,地處熱帶的屏東市並不靠海,1933年才募建市區最早的公共泳池,開幕當天還舉辦一場全台游泳大賽,一名就讀台南一中的吳姓選手勇奪仰式100公尺第4名,這座泳池幾乎承載屏東市民80年來游泳記憶。有阿公阿嬤帶孫子前來聲援,期望保留祖孫共同記憶;速寫畫家鄭開翔也將這一幕描繪下來,他說,這裡有著大家不少夏天的回憶,值得記錄。
屏縣府發言人黃建嘉回應指出,除了泳池結構受損危及泳客安全外,修復尚須花費千萬元,加上泳池水源屬地下水,隨著水質逐年惡化,恐影響民眾健康,評估後縣府傾向拆除,不過也承諾會廣納民意再做整體評估,不排除改設親水設施。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