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請縣政府正視屏東縣好山好水之天然環境,勿隨意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變更使用,讓其污染產業進駐破壞整體生態,俾保障居民舒適健康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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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議會第18屆第次臨時會提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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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議案 |
類 第案 |
提案人 |
蔣月惠 |
連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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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請縣政府正視屏東縣好山好水之天然環境,勿隨意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變更使用,讓其污染產業進駐破壞整體生態,俾保障居民舒適健康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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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屏東縣政府內埔(龍泉地區)都市計畫【乙種 工業區(配合聖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產業園區 開發案) 】,於召開第一次說明會時(約104 年11月左右),以通知程序不公義的方式運作。 二.聖州企業在村落中的住宅區及農業區之水源 地內,建造13公頃的塑膠產業園區,該園區 距離民生用水鑿井抽水站僅200公尺。依據飲用水管理條第二章水源管理第五條不得有污染水源水質之行為。該土地應該為水源保護區,應該離水源要有一定距離,顯然該塑膠產業開發園不符合規定。 三.塑膠產業開發園區於計劃中提出其南端中勝 路路寬為15 公尺,明顯違反都市計畫農業 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現況主要道路出口東側 或南側中勝路都小於八米。根據該法第十四條 :申請變更使用之土地應臨接或設置八公尺以 上之聯外道路,且該聯外道路須有足夠容量可 容納該開發所產生之交通需求。 四.屏東縣有高達139公頃的閒置工業用地(分 布在屏東、內埔、屏南及屏東汽車專業區4處) 名列全國第2。 五.該廠區設置地點位於住宅區、學區、農業區及 地震斷層帶旁,而住宅區學區位於該工廠下 風處,是否有涉及廣泛污染(包含空污、化學 物質外洩、鋁粉塵爆、土壤地下水等重金屬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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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請縣政府研議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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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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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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