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協會資訊
:: 會員登錄
帳號:

密碼:

記住我



忘記密碼?

現在註冊!
:::

[公告] 私地當路法院判還 居民抗議

人氣393
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6-05-25 20:36:17

 

〈南部〉私地當路法院判還 居民抗議

2016-05-24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市長春里民與屏東大學師生通行數十年的六米道路林森路一巷,法院判決應歸還給地主定讞,法院執行處昨天履勘,數十位當地居民拉白布條抗議,要求保障百姓通行權。

  • 林森路一巷經法院判決為私人地應該歸還,居民無法接受抗議。(記者李立法攝)

    林森路一巷經法院判決為私人地應該歸還,居民無法接受抗議。(記者李立法攝)

  • 洪姓地主到場界定私人土地範圍,並出示法院判決勝訴結果,要求警方維護公權力。
(記者李立法攝)

    洪姓地主到場界定私人土地範圍,並出示法院判決勝訴結果,要求警方維護公權力。 (記者李立法攝)

屏市林森路一巷 通行數十年

連接殺蛇溪沿堤路與林森路的林森路一巷,有將近三百公尺長路段分屬於不同私人地,其中,洪姓地主佔了近百公尺,經多年官司訴訟,法院判決土地應歸還給洪男,市公所及縣府須刨除柏油路面並遷移地下管線。

地院履勘 居民批恐龍判決

屏東地院民事執行處昨天會同地政人員進行強制執行前的履勘程序,強調若無特殊理由,近期內就必須執行法院判決確定事項;數十位居民頭綁白布條,抗議公部門事前毫無作為,導致官司敗訴,葬送百姓權益,並抨擊法官無視數十年既成道路的事實,「恐龍判決」罔顧公眾利益。

洪姓地主不甘示弱,上午會同工人到場界定土地範圍,要求警方採取公權力,在場的縣議員蔣月惠、陳美瓊、鍾明輝及多位市代陸續與洪姓地主對話,卻不歡而散,氣氛緊張。

縣府及市公所官員到場協調,認為法院判決已成事實,只能循都市計劃程序變更為計劃道路,將盡快提出方案;但居民認為曠日費時,應維持通行現況,否則難保不會引發衝突。

人氣393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屏東縣基督教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務協會

屏東市和生路一段851巷17號 | 電話 08-7518078 、08-7511936| 傳真 08-7516223

屏東市忠孝路142號 | 電話 08-7326630(才藝教室)

屏東市和生路一段851巷17弄35號(羅騰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