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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台糖頭前溪養豬場真有味 議員緊盯明年停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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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22 12:39:33

 

台糖頭前溪養豬場真有味 議員緊盯明年停養

2016-12-19  20:02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台糖頭前溪養豬場縣府限令明年2月底停止水權並要求停養,由於每天排放的廢水臭味依舊,縣議員蔣月惠每天緊盯台糖廢水處理,要求開始減養豬隻頭數,明年一定要全部停養。

  • 台糖頭前溪養豬場廢水排水時還可聞到濃烈的臭味。(記者葉永騫攝)

    台糖頭前溪養豬場廢水排水時還可聞到濃烈的臭味。(記者葉永騫攝)

  • 台糖頭前溪養豬場設立沼氣設備後減低了臭味。(記者葉永騫攝)

    台糖頭前溪養豬場設立沼氣設備後減低了臭味。(記者葉永騫攝)

天氣變冷氣壓低,使得台糖頭前溪養豬場的排出的廢水臭味格外的濃烈,廢水經過屏東加工區的大排水溝後沈澱,臭味相當難聞,讓附近的居民抱怨不已。

縣議員蔣月惠表示,雖然台糖設立沼氣發電後大幅改善了豬屎的臭味,但是每次排放廢水時還是讓人臭得受不了,為了監督台糖養豬場,連日來她每天到廠區監控,觀察大排的廢水情況,要求台糖公司一定要依規定排放廢水,豬隻的頭數要逐步的減少,到明年二月底完全禁養,她也會要求縣府一定要停止水權申請不能再延期。

蔣月惠說,高屏溪河濱公園是屏東縣的大門,台糖頭前溪養豬場長年排放臭味,讓到屏東的人都誤認屏東就是一個豬臭味濃厚的鄉下地方,影響屏東的發展及屏東的地價,好不容易要遷走了,最後的這段期間也會經常前往台糖養豬場查看,要求台糖做好善後工作。

[公告] 〈南部〉催台糖養豬場搬家 屏東縣府月底停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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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22 12:37:52

 

〈南部〉催台糖養豬場搬家 屏東縣府月底停水權

2017-02-21

〔記者邱芷柔、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市六塊厝台糖養豬場就位在高屏大橋旁,濃濃的豬屎味多次引起鄰近居民抗議,去年底屏東縣環保局表示要在今年二月停發水權,並儘速要求台糖搬遷,但目前場內仍有近兩萬頭豬隻,環保局昨表示,已經下最後通牒要求台糖公司搬遷,二月二十八日後確定將停發水權。

  • 傳統的豬舍容易傳出臭味。(資料照)

    傳統的豬舍容易傳出臭味。(資料照)

台糖︰努力改善盼有轉圜空間

台糖畜殖事業部綜合規劃組經理張金樹表示,六塊厝養豬場飼養頭數從三萬多減少到目前的一萬八千頭,並配合政府綠能政策,利用沼氣發電,同時規劃太陽能發電,希望縣府及民眾能夠看見台糖的努力,讓問題還有轉圜空間。

六塊厝養豬場鄰近高屏溪河濱公園,近兩萬頭豬每天的排泄量相當於十萬人,幾乎是屏東市一半人口,尤其去年颱風把阻隔樹林吹斷,讓鄰近的前進、清溪、凌雲等六個里的居民臭到受不了,拉起白布條抗議,要求台糖遷廠。

台糖當時承諾願意配合縣府集中飼養的規劃,也投入沼氣發電設備改善惡臭,目前六塊厝養豬場仍有近兩萬頭豬,台糖有意向縣府提出在六月前將全數豬隻出場,並讓六塊厝養豬場以改養小豬,減少豬糞產生的臭味,但目前與縣府未有進一步討論,縣府仍會執行停發水權計畫。

難忍惡臭 居民要縣府硬起來

當地住戶表示,養豬場就位在屏東的門戶,聞到豬屎味就知道屏東到了,早就該遷了,希望縣府堅定立場,還居民清新空氣。

台糖在屏東有七個場,總計養豬約十五萬頭,環保局長魯台營表示,稽查人員積極針對六塊厝台糖養豬場做空氣、水稽查,都低標通過,稽查只能治標,台糖儘速搬遷才是治本的方式。

魯台營也表示,目前除了照原定計畫二月底停發水權,其他大型畜牧場也會積極輔導臭異味防制措施,輔導改善異味。

[公告] 縣長回覆頭前溪處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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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14 16:31:47

[公告] 民視新聞--馬路佔私有地 法院判拆污水管線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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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05 14:18:34

 馬路佔私有地 法院判拆污水管線還地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部份馬路,經法院判決確定是私人土地,縣府和市公所必須拆除柏油,以及底下的污水管線和排水溝,歸還地主,拆除污水管線在今天(2月3日)執行,但這一拆會影響到當地300多戶住戶的家庭廢水排放,因此引發居民抗議,縣府只能暫時接上臨時管線,日後再來重鋪,預計得花上300萬元。

抗議居民:「抗議抗議。」

數十位居民大聲抗議,擔心以後家庭廢水會沒地方可排,但法院執行人員還是依法行使公權力,把林森路一巷的污水管線給拆了,縣府水利處人員早就在一旁待命,趕緊接上臨時的管線來因應。

屏東縣水利處下水道科長許良禎:「後續的話我們縣政府是計劃要在,我們十八公有地上來重設我們,污水管線還有排水溝,預定在今年(2017年)5月底之前把它完成。」

怎麼會突然間要拆污水管線,原來是林森路一巷這條馬路有部份土地是私人地,被公家機關強佔使用,地主提起訴訟勝訴,法院判決縣府和市公所必須拆除柏油,污水管線和排水溝,柏油部份已經在2016年拆除,污水管線則在2月3日執行,但這一拆,得再花300萬元來重建。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這是之前所犯的錯誤,但是你(地主)不能因為這樣子,而浪費人民公帑。」

豐源里居民:「民國60年左右就有說蓋這個,房子的時候就要提供給人家走的,這個是有白紙黑字的。」

地主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在土地上圍起鐵皮,整條馬路等於無法通行,車輛得繞到旁邊不到3公尺的福田巷才能過,而部份住戶更是一出門就被鐵皮擋住。

豐源里居民:「摩托車的長度本身就比這個還長嘛,要出來一定要抬起車屁股,抬一下抬一下才能(出去)不方便啦。」

居民認為這是既成道路,抗議法院烏龍判決,但這項判決已經定讞,縣府也只能照著判決走,就算是公眾利益也不能讓民眾財產權受損,是這項判決的精神,提醒公務人員不要便宜行事,以免事後得付出更大的代價。(民視新聞洪明生屏東報導)                   

[公告] 憂汙水無法排放 居民抗議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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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04 22:16:45

 

憂汙水無法排放 居民抗議

 

 

憂汙水無法排放 居民抗議
屏東市林森路1巷佔地糾紛再起,屏東地院3日派員執行地下汙水管線拆除,附近民眾再度舉白布條抗議。(謝佳潾攝)

屏東市林森路1巷佔地糾紛再起,屏東地院3日派員執行地下汙水管線拆除,附近民眾再度舉白布條抗議,怒批烏龍判決不僅導致車禍頻傳,還將影響368戶家庭汙水無法排放,盼待都更後再施作工程,但協調後仍先拆除私地部分管線;水利處則指出絕不影響排水。

連結林森路及民生路的林森路1巷,不僅是附近居民的便利道路,更是屏東大學學生往返2校區的重要路段,數10年來每天幾乎都有萬人行駛其中,不料最後竟有近100公尺的路段成了私人土地,並在前年高雄高分院判決洪姓地主勝訴確定,此後該巷遭封路、刨除路面。 

法院的判決令附近居民憤怒不已,沒想過走了近半世紀的道路竟就此不通,因此從封路、刨除路面到昨日的拆除地下管線,居民都怒舉白布條抗議。1名婦人說,從封路後天天都有車禍發生;縣議員蔣月惠則指出,拆除汙水管線會造成368戶家庭汙水無法排放,應等都更後一併施作。

「等通行權過後再動工也不遲。」蔣月惠說,18地號有11戶緊鄰爭議路段,一旦施工可能影響居民路權,是否應該等到3月8日確定通行權後再施工,再者,到光榮橋約200米的汙水排水道遷移工程,估計要花1300萬,若既有道路存在,何需浪費公帑。

水利處下水道科長許良禎說,目前只拆除私人的地下汙水管線,不會動到公有管線,加上會裝設明管銜接,並不會影響住戶排水,而5月底將完成汙水管線向西遷移工程,預計耗費300萬。

(中國時報)

 

 

 

[公告] 土地糾紛判拆管還地 議員批「烏龍判決」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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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04 16:09:08

 

土地糾紛判拆管還地 議員批「烏龍判決」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帶領民眾站出來抗議。李易親攝

 

屏東市林森一巷土地佔用糾紛,屏東地方法院及高雄高分院相繼判洪姓地主勝訴,法院執行官及水利處今早拆除地下汙水管線,將土地歸還地主,鄰近住戶不滿通行權受影響,在議員蔣月惠帶領下拉白布條抗議,痛斥「烏龍判決!浪費國家公帑。」屏市林森一巷是屏東大學的學生往來民生、林森校區必經之路,附近居民通行40年,但洪姓地主卻主張,道路用地為其所有,未經徵收,去年起封路,迫使學生、居民只能改道,走較狹窄的福田巷。因屏東地方法院及高雄高分院都判決地主勝訴,縣府及市公所必須將原鋪設的柏油、地下汙水管線以及排水溝拆除,歸還土地,法院執行官今查驗後,決定先截斷汙水管線。蔣月惠怒批,封段不僅影響公眾通行,附近11戶住家進出更是困難,應待法院3月8日查驗確定,或都更後再動工,以免浪費國家公帑。縣府水利處下水道科長許良禎表示,林森一巷80公尺的汙水管線,將花費300多萬元,一旦都市計畫確定,將再花費1300多萬元重新整建。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說,即使是公部門,也不可隨意非法佔用,更不容許因已編列預算建設就拒絕返還,這是法律保障人民最基本的權利。(李易親/屏東報導)
 

附近居民舉布條抗議拆除地下管線將影響汙水排放。李易親攝

今日屏市林森一巷執行拆除私人土地下方汙水管線作業。縣議員蔣月惠提供

法院執行官決定先將在土地下方汙水管線給截斷,其他則保留日後再行動工。李易親攝

[公告] 土地糾紛判拆管還地 議員批「烏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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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04 15:56:29

 屏東市林森一巷土地佔用糾紛,屏東地方法院及高雄高分院相繼判洪姓地主勝訴,法院執行官及水利處今早拆除地下汙水管線,將土地歸還地主,鄰近住戶不滿通行權受影響,在議員蔣月惠帶領下拉白布條抗議,痛斥「烏龍判決!浪費國家公帑。」屏市林森一巷是屏東大學的學生往來民生、林森校區必經之路,附近居民通行40年,但洪姓地主卻主張,道路用地為其所有,未經徵收,去年起封路,迫使學生、居民只能改道,走較狹窄的福田巷。因屏東地方法院及高雄高分院都判決地主勝訴,縣府及市公所必須將原鋪設的柏油、地下汙水管線以及排水溝拆除,歸還土地,法院執行官今查驗後,決定先截斷汙水管線。蔣月惠怒批,封段不僅影響公眾通行,附近11戶住家進出更是困難,應待法院3月8日查驗確定,或都更後再動工,以免浪費國家公帑。縣府水利處下水道科長許良禎表示,林森一巷80公尺的汙水管線,將花費300多萬元,一旦都市計畫確定,將再花費1300多萬元重新整建。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說,即使是公部門,也不可隨意非法佔用,更不容許因已編列預算建設就拒絕返還,這是法律保障人民最基本的權利。(李易親/屏東報導)

[公告] 屏東林森一路污水管拆了 地方居民痛批恐龍法官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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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03 22:21:18

屏東林森一路污水管拆了 地方居民痛批恐龍法官

2017-02-03  16:15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執行屏東市林森路一巷污水管拆除,引起縣議員蔣月惠帶領地方居民拉白布條抗議,痛批法官的判決,浪費公帑1300萬元,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解釋說,不能因為佔用者是公家單位就不執行。

  • 林森一路污水管強制拆除,縣議員蔣月惠與地方居民拉白布條抗議(記者葉永騫攝)

    林森一路污水管強制拆除,縣議員蔣月惠與地方居民拉白布條抗議(記者葉永騫攝)

  • 林森一路污水管強制拆除,民眾抗議,員警到場戒備(記者葉永騫攝)

    林森一路污水管強制拆除,民眾抗議,員警到場戒備(記者葉永騫攝)

  • 林森一路污水及排水幹管被強制移除,將影響地區排水(記者葉永騫攝)

    林森一路污水及排水幹管被強制移除,將影響地區排水(記者葉永騫攝)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因為長春段17地號的地主向法院聲請封路還地獲判勝訴,屏東縣政府必須拆除埋在地下的污水幹管並且將社區排水改道,而沿線的住戶車庫因為佔用到水利地也要一併拆除,預估得花費1300萬元以上的公帑,今天屏東地方法院執行強制拆除作業,引起縣議員蔣月惠、市民代表王芬里、豐源里長陳國棟的關切,蔣月惠更帶領地方居民拉起白布條抗議,痛批這是恐龍法官的判決,並造成人民納稅錢的損失,光是縣府水利處第一期改管工程就得花300萬元截斷污染管線,影響豐源里368戶家庭生活污水的排放,未來排水溝改道也會影響居民的排水,恐怕引起地區淹水。

水利處下水道科長許良禎表示,污水管線拆除遷移不會影響地區排水,縣府會在5月底前完成污水管改管工程,而排水管也會往西移動,在雨季來臨時會注意該區的排水情況。

屏東地方法院發言人潘正屏解釋說,私人土地被佔用,地主要求返還土地是天經地義,不能因為土地上的東西是公有設備就不拆除,民事糾紛本來就可以好好協調的,有很多方法可以解決的,但如果走到用法律來判決,就只能依法執行了。

[公告] 屏東公家排水管線佔用私人地 法院判拆今執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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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03 22:17:53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佔地糾紛在判決後持續延燒,洪姓地主今天在屏東地院的執行官陪同之下拆除地下的污水管線,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與當地里民齊聲高喊「烏龍判決」,要求緩拆,但地主仍堅持今天就要拆除。屏東縣政府水利處下水道科表示,日後仍須待都市計畫審議通過後,可能要花費上千萬的經費來建置下水道及排水溝。

林森路一巷原有道路因佔用私有地,經地主提起訴訟後法院判決確定,縣府與市公所必須得拆掉上面鋪設的柏油、污水管線及排水溝歸還給洪姓地主使用,經協調後今天先保留排水溝,待日後再拆除,但污水管線仍須拆除。

當地的豐源里長陳國棟表示,經法院判決後確定原有柏油路是地主私有地,一旦拆除污水管、排水溝後,恐怕會影響汛期的排水,希望能夠緩拆,待建置完成後再拆除。當地民眾也說,自從林森路封路後,民眾若要通行只能走一旁的福田巷,而福田巷僅有3公尺寬,經常造成許多車禍。

「烏龍判決」,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批評說,一旦挖除污水管及排水溝後,日後若要建置得花費1300多萬的費用來建置,「都是人民的納稅錢」。下水道科長許良禎則說,此次先行拆除約80公尺的污水管線,預計得花費300餘萬元來重鋪管線,而日後待都市計畫審議通過後,得花費約千萬元來重建排水溝。

屏東市公所也說,將向縣政府爭取經費提報排水改道計畫,待公有地上物拆除後,於雨季前完成改善。

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表示,經民事判決定讞後地主依法拆除地上物,「不能因地上物的價值,讓民眾的財產權受損」,因此仍會完成拆除地上物,還給地主原本的土地。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記者林良齊/翻攝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記者林良齊/翻攝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今天拆除地下污水管線。記者林...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今天拆除地下污水管線。記者林良齊/翻攝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記者林良齊/攝影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記者林良齊/攝影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中)今天率領當地里民前往林森路一巷抗議。記者林良齊/攝影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中)今天率領當地里民前往林森路一巷抗議。記者林良齊/攝影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一旁的車庫涉嫌竊佔公有地。記者林良齊/攝影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一旁的車庫涉嫌竊佔公有地。記者林良齊/攝影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民眾僅能從一旁不到3公尺的福...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民眾僅能從一旁不到3公尺的福田巷通行。記者林良齊/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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