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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憂汙水無法排放 居民抗議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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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04 22:16:45

 

憂汙水無法排放 居民抗議

 

 

憂汙水無法排放 居民抗議
屏東市林森路1巷佔地糾紛再起,屏東地院3日派員執行地下汙水管線拆除,附近民眾再度舉白布條抗議。(謝佳潾攝)

屏東市林森路1巷佔地糾紛再起,屏東地院3日派員執行地下汙水管線拆除,附近民眾再度舉白布條抗議,怒批烏龍判決不僅導致車禍頻傳,還將影響368戶家庭汙水無法排放,盼待都更後再施作工程,但協調後仍先拆除私地部分管線;水利處則指出絕不影響排水。

連結林森路及民生路的林森路1巷,不僅是附近居民的便利道路,更是屏東大學學生往返2校區的重要路段,數10年來每天幾乎都有萬人行駛其中,不料最後竟有近100公尺的路段成了私人土地,並在前年高雄高分院判決洪姓地主勝訴確定,此後該巷遭封路、刨除路面。 

法院的判決令附近居民憤怒不已,沒想過走了近半世紀的道路竟就此不通,因此從封路、刨除路面到昨日的拆除地下管線,居民都怒舉白布條抗議。1名婦人說,從封路後天天都有車禍發生;縣議員蔣月惠則指出,拆除汙水管線會造成368戶家庭汙水無法排放,應等都更後一併施作。

「等通行權過後再動工也不遲。」蔣月惠說,18地號有11戶緊鄰爭議路段,一旦施工可能影響居民路權,是否應該等到3月8日確定通行權後再施工,再者,到光榮橋約200米的汙水排水道遷移工程,估計要花1300萬,若既有道路存在,何需浪費公帑。

水利處下水道科長許良禎說,目前只拆除私人的地下汙水管線,不會動到公有管線,加上會裝設明管銜接,並不會影響住戶排水,而5月底將完成汙水管線向西遷移工程,預計耗費300萬。

(中國時報)

 

 

 

[公告] 土地糾紛判拆管還地 議員批「烏龍判決」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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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04 16:09:08

 

土地糾紛判拆管還地 議員批「烏龍判決」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帶領民眾站出來抗議。李易親攝

 

屏東市林森一巷土地佔用糾紛,屏東地方法院及高雄高分院相繼判洪姓地主勝訴,法院執行官及水利處今早拆除地下汙水管線,將土地歸還地主,鄰近住戶不滿通行權受影響,在議員蔣月惠帶領下拉白布條抗議,痛斥「烏龍判決!浪費國家公帑。」屏市林森一巷是屏東大學的學生往來民生、林森校區必經之路,附近居民通行40年,但洪姓地主卻主張,道路用地為其所有,未經徵收,去年起封路,迫使學生、居民只能改道,走較狹窄的福田巷。因屏東地方法院及高雄高分院都判決地主勝訴,縣府及市公所必須將原鋪設的柏油、地下汙水管線以及排水溝拆除,歸還土地,法院執行官今查驗後,決定先截斷汙水管線。蔣月惠怒批,封段不僅影響公眾通行,附近11戶住家進出更是困難,應待法院3月8日查驗確定,或都更後再動工,以免浪費國家公帑。縣府水利處下水道科長許良禎表示,林森一巷80公尺的汙水管線,將花費300多萬元,一旦都市計畫確定,將再花費1300多萬元重新整建。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說,即使是公部門,也不可隨意非法佔用,更不容許因已編列預算建設就拒絕返還,這是法律保障人民最基本的權利。(李易親/屏東報導)
 

附近居民舉布條抗議拆除地下管線將影響汙水排放。李易親攝

今日屏市林森一巷執行拆除私人土地下方汙水管線作業。縣議員蔣月惠提供

法院執行官決定先將在土地下方汙水管線給截斷,其他則保留日後再行動工。李易親攝

[公告] 土地糾紛判拆管還地 議員批「烏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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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04 15:56:29

 屏東市林森一巷土地佔用糾紛,屏東地方法院及高雄高分院相繼判洪姓地主勝訴,法院執行官及水利處今早拆除地下汙水管線,將土地歸還地主,鄰近住戶不滿通行權受影響,在議員蔣月惠帶領下拉白布條抗議,痛斥「烏龍判決!浪費國家公帑。」屏市林森一巷是屏東大學的學生往來民生、林森校區必經之路,附近居民通行40年,但洪姓地主卻主張,道路用地為其所有,未經徵收,去年起封路,迫使學生、居民只能改道,走較狹窄的福田巷。因屏東地方法院及高雄高分院都判決地主勝訴,縣府及市公所必須將原鋪設的柏油、地下汙水管線以及排水溝拆除,歸還土地,法院執行官今查驗後,決定先截斷汙水管線。蔣月惠怒批,封段不僅影響公眾通行,附近11戶住家進出更是困難,應待法院3月8日查驗確定,或都更後再動工,以免浪費國家公帑。縣府水利處下水道科長許良禎表示,林森一巷80公尺的汙水管線,將花費300多萬元,一旦都市計畫確定,將再花費1300多萬元重新整建。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說,即使是公部門,也不可隨意非法佔用,更不容許因已編列預算建設就拒絕返還,這是法律保障人民最基本的權利。(李易親/屏東報導)

[公告] 屏東林森一路污水管拆了 地方居民痛批恐龍法官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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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03 22:21:18

屏東林森一路污水管拆了 地方居民痛批恐龍法官

2017-02-03  16:15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執行屏東市林森路一巷污水管拆除,引起縣議員蔣月惠帶領地方居民拉白布條抗議,痛批法官的判決,浪費公帑1300萬元,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解釋說,不能因為佔用者是公家單位就不執行。

  • 林森一路污水管強制拆除,縣議員蔣月惠與地方居民拉白布條抗議(記者葉永騫攝)

    林森一路污水管強制拆除,縣議員蔣月惠與地方居民拉白布條抗議(記者葉永騫攝)

  • 林森一路污水管強制拆除,民眾抗議,員警到場戒備(記者葉永騫攝)

    林森一路污水管強制拆除,民眾抗議,員警到場戒備(記者葉永騫攝)

  • 林森一路污水及排水幹管被強制移除,將影響地區排水(記者葉永騫攝)

    林森一路污水及排水幹管被強制移除,將影響地區排水(記者葉永騫攝)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因為長春段17地號的地主向法院聲請封路還地獲判勝訴,屏東縣政府必須拆除埋在地下的污水幹管並且將社區排水改道,而沿線的住戶車庫因為佔用到水利地也要一併拆除,預估得花費1300萬元以上的公帑,今天屏東地方法院執行強制拆除作業,引起縣議員蔣月惠、市民代表王芬里、豐源里長陳國棟的關切,蔣月惠更帶領地方居民拉起白布條抗議,痛批這是恐龍法官的判決,並造成人民納稅錢的損失,光是縣府水利處第一期改管工程就得花300萬元截斷污染管線,影響豐源里368戶家庭生活污水的排放,未來排水溝改道也會影響居民的排水,恐怕引起地區淹水。

水利處下水道科長許良禎表示,污水管線拆除遷移不會影響地區排水,縣府會在5月底前完成污水管改管工程,而排水管也會往西移動,在雨季來臨時會注意該區的排水情況。

屏東地方法院發言人潘正屏解釋說,私人土地被佔用,地主要求返還土地是天經地義,不能因為土地上的東西是公有設備就不拆除,民事糾紛本來就可以好好協調的,有很多方法可以解決的,但如果走到用法律來判決,就只能依法執行了。

[公告] 屏東公家排水管線佔用私人地 法院判拆今執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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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03 22:17:53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佔地糾紛在判決後持續延燒,洪姓地主今天在屏東地院的執行官陪同之下拆除地下的污水管線,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與當地里民齊聲高喊「烏龍判決」,要求緩拆,但地主仍堅持今天就要拆除。屏東縣政府水利處下水道科表示,日後仍須待都市計畫審議通過後,可能要花費上千萬的經費來建置下水道及排水溝。

林森路一巷原有道路因佔用私有地,經地主提起訴訟後法院判決確定,縣府與市公所必須得拆掉上面鋪設的柏油、污水管線及排水溝歸還給洪姓地主使用,經協調後今天先保留排水溝,待日後再拆除,但污水管線仍須拆除。

當地的豐源里長陳國棟表示,經法院判決後確定原有柏油路是地主私有地,一旦拆除污水管、排水溝後,恐怕會影響汛期的排水,希望能夠緩拆,待建置完成後再拆除。當地民眾也說,自從林森路封路後,民眾若要通行只能走一旁的福田巷,而福田巷僅有3公尺寬,經常造成許多車禍。

「烏龍判決」,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批評說,一旦挖除污水管及排水溝後,日後若要建置得花費1300多萬的費用來建置,「都是人民的納稅錢」。下水道科長許良禎則說,此次先行拆除約80公尺的污水管線,預計得花費300餘萬元來重鋪管線,而日後待都市計畫審議通過後,得花費約千萬元來重建排水溝。

屏東市公所也說,將向縣政府爭取經費提報排水改道計畫,待公有地上物拆除後,於雨季前完成改善。

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表示,經民事判決定讞後地主依法拆除地上物,「不能因地上物的價值,讓民眾的財產權受損」,因此仍會完成拆除地上物,還給地主原本的土地。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記者林良齊/翻攝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記者林良齊/翻攝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今天拆除地下污水管線。記者林...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今天拆除地下污水管線。記者林良齊/翻攝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記者林良齊/攝影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記者林良齊/攝影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中)今天率領當地里民前往林森路一巷抗議。記者林良齊/攝影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中)今天率領當地里民前往林森路一巷抗議。記者林良齊/攝影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一旁的車庫涉嫌竊佔公有地。記者林良齊/攝影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一旁的車庫涉嫌竊佔公有地。記者林良齊/攝影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民眾僅能從一旁不到3公尺的福...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遭法院判決市公所及縣府必須拆屋還地,民眾僅能從一旁不到3公尺的福田巷通行。記者林良齊/攝影

 

[公告] 感謝媒体朋友關心強制執行拆除長春段17地號地下污水管線,將 阻塞豊源里368住戶家庭生活汙水無法 排放,而造成公共環境衛生污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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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03 22:12:55

 2/3日星期五上午9點15分非常感謝媒体朋友台視電視台記者蘇世偉,聯合報記者林良齊,自由時報記者葉永騫,中國時報記者謝佳潾關心關注採訪有關106年2月3日上午9點40分法院強制執行拆除長春段17地號地下污水管線,將
阻塞豊源里368住戶家庭生活汙水無法 排放,而造成公共環境衛生污染新聞!月惠感恩您們!!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402496943134145&id=100001215589335&notif_t=video_processed&notif_id=1486089119782535&__mref=message_bubble

[公告] 抗議法院強制拆除林森路一巷地下污水管線會阻塞豐源里368戶家庭生活汙水無法排放 採訪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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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2-03 22:10:47

 抗議法院強制拆除林森路一巷地下污水管線會阻塞豐源里368戶家庭生活汙水無法排放』採訪通知於:106年2月3日(五)上午9:15集合地點:林森路一巷十字路口。
※106年2月3日上午9點40分法院強制執
行拆除長春段17地號地下污水管線,將
阻塞豊源里368住戶家庭生活汙水無法
排放,而造成公共環境衛生污染。
※約數十名居民拉長白布條抗議與頭挷抗議
布條,高舉抗議珍珠版標語,高喊抗議標語。
※ 有關林森路一巷封路,地主向法院告贏將於 106年2月3日上午9點40分由法院強制執行拆除長春段17地號地下污水管線將阻塞豊源里368住戶家庭生活汙水無法排放,引致公共環境衛生污染,懇請法官、地主考量公眾利益,勿貿然執行拆除,造成豊源里368住戶成為受災戶。
※ 建議:有關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長春段17地號
地主請求將座落於該土地之混凝土造成排
水溝,地下汙水處理管徑及圓形人孔蓋拆除
乙案,請法官、地主能體恤地方居民反映拆除長春段17地號地下污水管線將阻塞豊源里
368住戶家庭生活汙水無法排放,是否先暫緩拆除,俟完成都市計晝道路變更後與道路工程一併施作,以免影響公共環境衛生污染。
聯絡人:蔣月惠0936812315
局長您好!!! 以下事件需要您的協助
縣議員蔣月惠感恩您!!!
有關1O6年1月24日
林森路一巷封路
地主那塊地,疑似有.包商在施工切水溝,水溝目前仍為公共設施不能私人去破壞,
會阻塞豊源里368戶污水無法排放
請立即派員制止。謝謝
蔣議員您好:上案經了解該地為長春段17號地主為洪仲義因要整修雨水排水蓋切除後再施作圍牆,與汙水下水道水管無關聯,目前已無再施工。
組長莊正熙回覆
辦事效率高
106年1月26日上午九時地主與台電會勘秽除上面電線
1O6年1月2O至23日地主請包商擬似切除地下排水溝
1O6年1月24日檢舉抗議掛布條
106年1月12日掛抗議布條
106年1月1O日掛抗議布條
106年1月09日開始巡視與掛布條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402542456462927&id=100001215589335&notif_t=video_processed&notif_id=1486092002087152


https://www.facebook.com/100001215589335/videos/vb.100001215589335/1402489176468255/?type=2&theater&notif_t=video_processed&notif_id=148608868473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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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屏東縣議會第18屆第13 次臨時會提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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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1-22 00:25:29

 

屏東縣議會第18屆第13  次臨時會提案表

 

第案

提案人

蔣月惠

連署人

106.1.21擬稿

案由

請縣政府正視縣內各國中小教師工作權與學生受教權,建議不減班.不減師.並編製訓練教師在職第二專長轉任其他科別已解超額部份、落實教學提升教育品質。

說明

.請縣政府正視縣內各國中小教師工作權與學生受教權勿刪

   減正式教師員額編制與勿大量聘用代理、代課教師。

.當今社會少子化情況下,學生數減少而減班亦減少正式

   教師員額編制,故不論國中或國小,會有些超過的

   課程,會須請代理、代課老師上課致影響教育品質

.每年申請退休教師人數也會漸多,使得正式教師總數

   不但會沒有增加,反而減少。

.為維護教師與學生權益建議增聘約聘的行政人力,亦

減少教師兼行政工作的人數,讓教師回歸教學專業。

.不減班不減師才是真安定!留原校或留同視導區較合理,

   如果超很遠一樣留不住人,教師流動率高是因為不是家鄉

   無法與家人在一起生活,衍生出的家庭問題、家庭功能、

   子女教養問題又該如何解決?學生要顧,那教師的年邁

   父母、學齡子女又誰來照顧?

.給予機會修第二專長轉任其他科別。每年統計第二專長修

   課意願但屏東縣都沒有開課,教師必須要到外縣市修課,

   但是很多學校有寒輔暑輔、第八節第九節,身為教師兩邊

   為難!想修課但變成不配合校務,距離遠又無法兼顧家庭

   請縣長爭取在屏東開課,給予足夠的時間很多老師願意轉

   任童軍、家政、輔導、表演藝術等科目。大家都是屏東人

   教師也要安居樂業!

.屏東縣國民小學共有189所學校、國中41所學校。

辦法

請縣政府研議辦理。

審查意見

 

決議

 

[公告] 〈南部〉屏縣拆舊宿舍 文化處:未達文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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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intw -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處 | 2017-01-22 00:23:15

 

〈南部〉屏縣拆舊宿舍 文化處:未達文資條件

2017-01-20

〔記者羅欣貞、葉永騫/屏東報導〕屏縣府昨天起拆除屏東市林森路、中山路一帶的舊宿舍,引起民代關心,文化處說明,拆除的宿舍已由文資委員勘查過,未達列為文資的條件。

  • 縣府昨天拆除舊房舍。
(記者羅欣貞攝)

    縣府昨天拆除舊房舍。 (記者羅欣貞攝)

屏東市林森、公園與忠孝路口,以及中山、勝利路口一帶的公有舊宿舍群,昨天起怪手進駐拆除,引起縣議員蔣月惠的關注,認為屏東市日遺眷舍等舊房舍,在拆除前的決策過程應該更嚴謹與透明。

文化處副處長曾龍陽、文資所主任王文章昨赴現場說明時指出,屏東市林森公園與忠孝路口的宿舍群,包括縣府主計處長舊宿舍、警察宿舍群,前者因年代超過五十年,一月九日邀文資委員組專案小組前往評估,其為磚造、鐵皮屋頂房舍,價值偏中低度。

至於警察宿舍群,縣警局也說明,建於民國五十八年,未超過五十年,不需進行文資評估,早已列入拆除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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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基督教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務協會

屏東市和生路一段851巷17號 | 電話 08-7518078 、08-7511936| 傳真 08-7516223

屏東市忠孝路142號 | 電話 08-7326630(才藝教室)

屏東市和生路一段851巷17弄35號(羅騰家園)